房根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相关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促进规范管理,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牵头启动了《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并迅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立法专业机构共同开展起草工作。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步骤后,市政府于今年2月4日通过该管理办法,并以第7号市政府令形式颁布,7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立法层面上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顺、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坚持重拳出击,开启“三年”摩电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以市道安办名义在今年4月20日印发了《“摩电整治、奋战三年”汕尾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部署以市区为核心、涵盖全市范围的摩电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通过“网格整治、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等措施多管齐下,切实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警参战”的摩电严查严管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53174人次,警车65530辆次,集中整治1616场次,共查处驾乘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2836宗。同时,提请市政府批准印发《汕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地区挂牌整治办法》,通过暗访检查、考核、约谈、追责等一系列措施,压实县区、镇街党政责任,变“末端执法”为“前端治理”;推广群防群治劝导措施,综合运用公安机关“视频网+大数据”优势,自研视频巡检模块,在信利集团厂区试点推行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由市道安办制定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指引,在全市分三批34个推广5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组织,重点守好群众驾乘摩电出村、出镇、上工第一道防线,夯实交通安全宣传进村入户第一道关卡,进一步压减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总量和亡人总量,力争通过三年整治,全面改善我市摩电交通秩序环境。
(三)强化服务理念,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汕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登记管理”第十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此,我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已于2019年10月16日起委托中国邮政汕尾公司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同时把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条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向社会公布,群众只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票、身份证和保险就可以到我市各邮政代办点申请注册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2475辆。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对标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拒绝为无牌无证摩托车加油和摩电维修等限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快递投送、外卖物流管理,继续实施“带牌销售”,鼓励支持“带保险销售”,通过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警邮、警保等社会化服务网点登记办牌,送考下乡等便民措施,有效加强摩电车辆的管理。
(四)科技赋能增效,全面推广“摩电守护者”。从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角度解决摩电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这个交通管理痛点、难点问题,提出利用全市现有的卡口、电警为前端采集设备,以视频云、人口库、车辆库等为大数据资源支撑,使用车牌识别、人脸识别技术对接集成指挥平台、“六合一”平台,全面推广“摩电守护者”,依托道路监控资源和多系统联动,零投入,自行研发了“摩电守护者”非现场执法系统,可实现对摩电车辆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上路的违法行为识别、同步对违法人员身份识别、记录,并以点对点形式发出警告短信。7月份在市区启用以来,已经抓拍到不戴头盔摩电行为158000车/次,日均4500车/次。共向摩电驾驶乘人员发送教育提醒短信10558条。
(五)立足汕尾实际,试行摩电车辆专用车道建设。市住建局在开展海滨大道西段道路建设时,将摩电车辆专用车道纳入新建道路统一设计、同步建设。海丰县城利用现有条件的道路开展摩电车辆专用车道改造试点。
二、存在问题
一是摩电存量大。前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仍是广大人民群众日常交通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据统计,目前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60.9万辆,占全市机动车总量71%,其中纳入三年过渡期户籍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45.5万辆。二是摩电参与者安全意识薄弱。各地道路车道设计条件、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都存在客观上的限制。三是城镇大部分道路没有规划摩电专门车道,摩电车辆与汽车出行交织混合交通的现象在近期、甚至中长期内仍然难以扭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三年”摩电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摩电整治、奋战三年”汕尾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继续推进以市区为核心、涵盖全市范围的摩电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不间断不定点全覆盖查纠机制,进一步强化常态化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管理行车秩序,着力改善道路通行环境。
(二)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继续实施“带牌销售”,鼓励支持“带保险销售”,通过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警邮、警保等社会化服务网点登记办牌,驾考下乡等便民措施,力推摩电车辆的规范管理。
(三)继续强化科技投入。坚持从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角度解决摩电司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这个交通管理痛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摩电守护者”非现场执法系统。
(四)持续加强摩电交通安全宣传。各级各单位通过媒体平台加强摩电驾驶、车辆管理使用、头盔佩戴、交通违法处理等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安全防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出行法律法规,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汕尾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刘泽钢,联系电话:3291838)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