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伟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飙车违法行为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以打为先,深入开展整治飙车专项行动。我局高度重视飙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把打击飙车行为作为整治交通秩序一项重要的工作,重点围绕大功率机动车、改装车经常出现的本市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进行摸排布控,组织开展“不定点、不定时、不定方式”的深夜设卡查缉行动,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摩托车电动车“四不措施”(即无牌证摩电车辆不准销售、加油、维修和停放)。
二、坚持以管为重,深入开展整治飙车专项行动。抓好源头管控,针对参与飙车车辆大多属非法改装车辆,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打击改装机动车专项行动,重点对市区(包括村镇)各机动车修理厂(点),摩托车、燃油助力车销售店等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共对汕尾市城区安兴车行、汕尾城区林少锋摩托维修店等10家修理店,摩托车、燃油助力车销售店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改装行为。同时,严把车辆市场准入关,严禁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加大对机动车个体经营者及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机动车个体经营者及企业严格按照规定,不得销售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各类机动车辆。
三、坚持以防为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普法等多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强调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在全市多方位开展打击飙车行为的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效果。市城区发布《关于严禁全区中小学生非法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的通告》共6万多份,同时,持续组织各中小学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全体教师学习会、上一堂交通安全专题课、发放一份告家长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家长学生共同签订一份《承诺书》),有效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另外,在新港中心小学成立我市首支少年交警队,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的文明交通教育主阵地建设。
根据提案提出的处罚飙车未成年人家长的提议,我局认为对于未成年人飙车的治理,不仅要采取必要法律手段,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多方通力合作。未成年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父母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有损害赔偿情节的)和法定监督责任,因此没有实施的法律依据。对于“飙车党家长”的处罚,是个治理源头的有效建议。下来,我局将会进一步加强该方面处罚的法规探索,确保在有法律保障的前提下依法处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汕尾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刘泽钢,联系电话:3291838)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