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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公安正式发布举报走私冻品奖励办法
    2022年以来已兑现拨付举报奖励421万余元 新办法规定举报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2023-07-20 08:42 来源: 广东省公安厅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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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继续严厉打击走私冻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广东省公安厅在2022年出台《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规定(试行)》基础上,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群众举报走私冻品线索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该奖励办法将极大鼓励社会各行各业、市民群众积极关注、积极参与打击走私冻品犯罪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走私冻品犯罪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新发布的奖励办法对举报走私冻品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查扣的,根据一次查获冻品数量给予1万至50万元等不同档次经济奖励。同时,举报运载走私冻品的船舶、车辆、冷库、油站等线索的,也可以获得相应奖励。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报警服务热线或广东省反走私举报中心电话(020-83921044),上网访问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平安厅”信箱,前往或写信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公安厅打击走私局等途径方式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线索。
      走私冻品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据了解,为加强打击走私冻品,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广东省公安厅于2022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规定(试行)》,把举报走私奖励从原先最高奖励20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2022年以来,依托省反偷渡反走私联合行动,广东省公安厅共受理举报线索269条,其中符合兑现举报奖励条件的89宗,共兑现拨付举报奖励421万余元。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群众在举报走私冻品违法犯罪行为时,要提供准确、详细的举报信息,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地展开调查和打击行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经核属实的依据奖励办法及时予以兑现奖励。同时,也提醒市民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冻品,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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