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程序的适格被申请人?
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程序的适格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申请人对其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以xx政府为被申请人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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