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传国标 GB 36581-2018 汽车车轮安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成为国家强制标准,以及在另一份2020年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国家强制标准 GB 38900-202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6.2.4.1和6.2.4.2,并结合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 GB/T 26278-2017 轮胎规格替换指南中的可代替原配轮胎的规格表,并有“替换轮胎时,应选用与其匹配的轮毂”,是否意味着轮毂尺寸变更可以备案?
问:关于网传国标 GB 36581-2018 汽车车轮安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成为国家强制标准,以及在另一份2020年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国家强制标准 GB 38900-202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6.2.4.1和6.2.4.2,并结合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 GB/T 26278-2017 轮胎规格替换指南中的可代替原配轮胎的规格表,并有“替换轮胎时,应选用与其匹配的轮毂”,是否意味着轮毂尺寸变更可以备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38900-2020)第6.2.4.1明确要求:送检乘用车辆更换轮辋(更换后轮胎规格不应变化)的视为合格。您提到的《轮胎规格替换指南》(GB/T 26278-2017)为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因此,按照规定车辆轮辋、轮胎尺寸不可随意变更,否则车辆将无法通过年检,上路行驶会被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非法改装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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