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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爆炸物品携运时应注意什么?
    2024-11-04 17:46 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

    禁止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禁止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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