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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港新生儿入户的问题
    2009-09-22 11:10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问:新生儿的父亲为香港居民,而母亲户口在广东省乐昌市,该新生儿父母想将其落户于母亲户籍处,请问应如何办理?另需携带的材料有哪些?(香港居民似乎没有户口簿,怎么办?)

    答:您好。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在国内有常住居民户口的中国公民,其在香港、澳门、台湾出生,未取得境外居留权的子女可以在内地申请办理户口。办理入户手续时,申请人偕同入户子女,凭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如: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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