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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户口迁移需多长时间?
    2009-09-22 14:06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问:办理户口迁移需多长时间?

    答:按照户籍管理规定,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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