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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户口迁移证的问题
    2009-09-22 15:07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问:本人在江西出生、在湖北上学,因工作调动,户口又迁入广州,但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一栏只写了广东省,未注明县市,因此被告知不能办理入户手续,需要到迁出地派出所补齐,但我查询了江西及湖北的原户口,籍贯只有广东省,没有后续的市县,这样是不是就不能办了?

    答:《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户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宜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规定,籍贯应该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问: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址与户口不同,该如何处理?修改能否由家人代办?

    答:迁移证不可以涂改,如果填写有误,请持迁移证、身份证到原签发机关申请重新办理。

    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持过期迁移证到原开出的单位重新办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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