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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暑期安全出行的一封信
    2024-07-10 16:34 来源: 广东交警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暑假来临,外出游玩活动增多,在享受假期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交通安全问题。为了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在此,汕尾交警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切实负起监护责任

      1.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杜绝超速、疲劳、分心、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不驾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员以及货运、农用等非载客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

      2.加强监管。看好自家车、管好自家人,切勿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注意掌握孩子动向,防范其冒用他人名义租(借)车;切勿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3.教育提醒。常提醒、多叮咛,教导孩子乘坐汽车无论前排后排都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且扣好卡扣;主动远离“飙车炸街”等违法活动。

      二、学生遵法守规确保安全

      1.安全步行。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等,不突然横穿或跑跳折返;遵守交通信号灯,不做马路“低头族”,不在车道或交叉路口逗留、玩耍或使用滑板、旱冰鞋、电动平衡车等。

      2.安全骑行。骑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不超员、不逆行、不随意变道,按灯停走,转弯时提前减速,不抢行猛拐。

      3.安全乘车。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或车顶天窗;下车请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乘坐公共交通,待车辆停稳后再有序上车,不在车内打闹。 

      4.远离盲区。切勿在停车场或车位周围玩耍逗留,步行、骑行时遇货车、公交车、客车等大型车辆,尽量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因进入驾驶员“视线盲区”引发交通事故。

      5.杜绝违法。未达法定年龄不得骑行上路,未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车辆,坚决杜绝违法超员乘坐、飙车炸街、酒驾醉驾,严防发生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监护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长更是孩子的表率。暑期很美好,安全无小事,文明交通你我同行,汕尾交警真诚希望各位家长及孩子们在外出时,杜绝交通违法,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守法规知礼让文明有礼汕尾人,共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假期愉快,阖家幸福!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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