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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公安局招聘临时工公告
    2015-08-21 13:06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我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临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觉悟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家庭无遗传疾病;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良嗜好;    
    5、本人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6、其他适合用工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内容    
    (一)出入境管理科临时工作人员(2名)    
    1、岗位要求    
    汕尾市户口,男,年龄20-30周岁(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大专(含)以上学历。    
    2、考试内容(总分100分,其中打字测试30分,Word、Excel使用测试20分,面试50分)    
    (1)打字测试(30分),Word、Excel使用测试(20分)。    
    (2)面试(50分)。  
    应聘者用普通话进行3分钟的自我介绍(20分);    
    根据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和相关岗位常识进行提问(30分)。    
    3、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200元,按规定办理社保(单位缴交部分由市公安局支付;个人缴交部分自负,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二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二)交警支队车管所临时工作人员(3名)    
    1、岗位要求    
    汕尾市户口,男女不限,年龄20-30周岁(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大专(含)以上学历。    
    2、考试内容(总分100分,其中打字测试30分,Word、Excel使用测试20分,面试50分)    
    (1)打字测试(30分),Word、Excel使用测试(20分)。    
    (2)面试(50分)。  
    应聘者用普通话进行3分钟的自我介绍(20分);    
    根据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和相关岗位常识进行提问(30分)。    
    3、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200元,按规定办理社保(单位缴交部分由市公安局支付;个人缴交部分自负,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二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逾期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汕尾市区康平路汕尾市公安局法医门诊。    
    应聘者需提交报名表、个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相片1张、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开具)、户口本、身份证和个人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    
    考试地点:汕尾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市区赤岭)。    
    五、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安排复检,不予聘用,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咨询电话:(0660)3820688。    
    附:汕尾市公安局招聘临时工报名表   
          

                                         

    汕尾市公安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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