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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8-27 14:21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5-08-26 11:10:3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SWCG20150801G01 采购品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郑民生 项目经办人:张武彬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50801G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三、采购预算:2992万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7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9月2日下午17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九、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或备案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4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0-3366165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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