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施金雪)
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施金雪 :
现查明:你于2015年11月27日获批编号为Q00681463的《前往港澳通行证》之前已丧失往港定居条件。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你不符合《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我局拟依法撤销对你签发的第Q00681463《前往港澳通行证》。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向你送达《权利告知书》(汕公境权利告字〔2018〕00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相关规定,你有权要求申辩、陈述及提出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汕尾市公安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汕尾市公安局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汕尾市公安局
联系人:周胜利 联系电话:3374966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告知书5
汕尾市公安局
2018年 1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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