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警务资讯 > 公告公示
    目中无法辱警?拘!
    2020-03-08 15:5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警情通报


    2020年3月5日晚20时许,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沈海高速入口处执勤期间,违法人员冯某琦(男,32岁,汕尾市城区人,系一名网约车司机)驾车途经该路段时,在车内用手机拍摄现场交警执勤的视频并配有侮辱性语言,随后将视频发送至网约车微信群。该视频一经传播后,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并造成恶劣影响。

    3月6日,冯某琦在市城区某小区被城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城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寻衅滋事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20年3月7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