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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交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2021-10-12 14:45 来源: 汕尾交警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环境,是全市上下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需要我们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近期,我们将在全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引导和整治力度。为此,吁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支持、全力配合交通整治工作,共同营造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倡议:

      一、驾驶机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指示,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等待绿灯时,不得超越等待线。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人走步行道。无标识道路,机动车靠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边行进,不抢道争行,不逆向行驶。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按指定区域有序顺向停车,不违停,不压占盲道,不影响正常的道路通行。

      三、驾驶机动车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车、不酒后开车、不无证驾驶、不非法营运,驾乘汽车注意全员系好安全带,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避险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四、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需达到法定年龄,驾乘人员均要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在道路上扶身并行和竞速追逐。普通电动摩托车(黄牌车)可以按照行驶证的规定载人,但是后座不能搭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轻便电动摩托车(蓝牌车)不能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应尽可能避开与存在一定视觉盲区的大型车辆并行,确保行车安全。

      五、行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复杂路段的路况,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来往车辆,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不乘坐超员车辆、无牌车、报废车,非法拼装车。

      六、公交车、出租车按要求张贴文明公益广告,使用文明用语,不争道、不抢客,不在规定等候区域之外随意停车候客。乘坐公交车辆时,应在规定站点、标志区域靠边等候,不得随意上路招手拦乘,文明驾乘公交车。

      广大市民朋友们,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并进,为创建汕尾良好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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