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我市举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今年以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回应我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展、社会治安环境改善、市场监督管理等民众关心关切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神,凝心聚力共同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我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恶案件6件33人;法院系统一、二审审结涉恶案件11件52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取得明显成效。据市纪委监委通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坚持重拳出击
打击黑恶与惩腐打伞齐头并进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以打开路,重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据市公安局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1起,破获刑事案件22宗,刑拘犯罪嫌疑人26名;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起(其中1起经省厅审核认定为涉网黑恶案件),破获刑事案件30宗,刑拘犯罪嫌疑人47名;侦办一般恶势力团伙案件1起,破获刑事案件4宗,刑拘犯罪嫌疑人11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120.4万元;抓获“铁网9”目标逃犯9名;发出公安提示函46份,全部整改完成。同时,我市公安系统还开展线上反诈宣传活动668次、线下91次;并重塑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预警劝阻体系,建立完善统一指挥、渠道畅通、快速反应、上下联动的工作流程及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反诈中心共接收预警线索572758条,高危预警24180条,拨打预警电话82600次,下发紧急高危预警信息16842条,实际见面劝阻12816人次。通过以上多种举措,今年全市接电诈警情565起,同比下降19.05%,接诈骗警情1131起,同比下降13.07%;共立电诈刑事案件846宗,同比下降23.78%,立诈骗刑事案件992宗,同比下降15.79%。实现“电诈案件立案、警情”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伞”政治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责任,推动“惩腐打伞”等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落实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制度,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治理。今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三书一函”20份,收到整改反馈20份,整改反馈率100%,有力有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深入开展,行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化行业整治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其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服务引导,打击整治、宣传激励相结合,持续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据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该局结合“百千万工程”和“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出台了《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规范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检查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政策供给,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制定了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权假冒等方案,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整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共计1227宗,涉案货值2900多万元,罚没65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宗,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5.4吨,货值约90万元。该局还以“3·15”“4·26”等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线下扫黑除恶主题宣传2次,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社区宣传3次,制作投放大型LED屏3块,派发《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2000多份,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扫黑除恶相关宣传信息(视频)50多条次,群众参与度显著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和《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始终对黑恶犯罪保持强大攻势,推动全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迈上新台阶,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尾、法治汕尾。同时,市扫黑办呼吁广大群众继续积极参与到我市扫黑除恶斗争中,共同织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共同推动我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