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违法犯罪行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汕尾城区公安坚持以“破小案、暖民心”为目标,重拳打击群众关注的盗窃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盼,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近日,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中区、新港派出所分别破获自行车盗窃案1宗、摩托车盗窃案1宗,各抓1人。
一、自行车盗窃
12月5日17时许,中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自行车于奎山公园门口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民警细致研判,确定了盗窃违法人员为覃某明(男,58岁,四川达州人),于12月7日凌晨在园林西区一出租屋将覃某明抓获。
经询问,违法人员覃某明对其盗窃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覃某明已被依法处理。
二、摩托车盗窃
11月28日11时许,新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摩托车于大马路红卫小学门口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实地勘查、调取监控、分析研判后锁定目标人物黄某息(男,29岁,汕尾城区人)。经追踪排查,12月7日下午在城区信利电子厂附近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息对其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汕尾公安为你支招
1.离车要上锁。车主离开车子时要记得锁车,即使视线之内,也最好上锁。
2.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平时停放摩托车,应选择管理规范的停车场所,不随便停放在缺乏防范、无人看管的居民楼道或街道路旁,更不要停放在灯光昏暗、偏僻冷清的地方。
3.购买摩托车要及时上牌登记。部分摩托车因为没挂牌,破案后民警无法找到失主,造成案件认定困难,也使受害者的损失难以挽回。购买新摩托车后要及时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为防盗增加安全系数。
4.车辆被盗后要及时报案。车辆被盗后及时报案,为破案提供线索,为找回被盗车辆提供条件并减少车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