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平安稳定,汕尾城区公安紧盯侵财性案件,全力以赴、雷霆出击、严打整治,向各类侵财案件发起凌厉攻势。
1、酒后滋事损坏车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我的电动车被人弄坏了!”
“我的车被人弄坏了!”
9月30日,有多名群众报警称,其电动车/机动车在城区和顺三区一带被他人损坏。
接报后,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新湖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开展调查。民警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深入研判分析,发现男子黄某铭(男,26岁,汕尾城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9月30日,黄某铭与其朋友聚餐喝酒,醉酒后在回家路上因嫌附近桌球室吵闹声大,遂对周边多辆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进行毁坏以发泄内心不满情绪。第二天醒酒后,当其朋友告知他当天醉酒闹事行为后心生后怕,遂逃匿至其他城市。
经工作,汕尾城区公安于12月13日将其抓获。经审,犯罪嫌疑人黄某铭对其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盗窃手机屏幕总成,转眼就被抓
12月14日13时许,有群众报警称,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一科技园车间员工盗取41个手机屏幕总成。
接到报案后,红草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迅速前往该科技园将违法人员吴某(男,36岁,广西灌阳人)抓获归案,当场缴获手机屏幕总成41个。
经审,吴某对其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