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小案,系民心。陆丰公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持续深入推进破“小案”工作,严厉打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1月18日,陆丰公安成功破获2起盗窃案件,抓获涉嫌盗窃电动摩托车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电动摩托车2辆。
“警察同志,我停放在东海镇某小学对面的电动车被盗了。”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的电动车停放在市文化中心门口被偷了!”
日前,陆丰市公安局接到两起盗窃电动摩托车警情,接警后,陆丰公安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四中队开展侦查破案工作。侦查中,办案民警发现这两起电动摩托车被盗案作案手法及现场嫌疑人极为相似,判断极有可能为同一人,遂进行串并案侦查。
经办案民警走访调查,并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快速锁定了邱某陆(男,52岁,陆丰东海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18日中午,刑侦大队四中队在陆丰市公安局乌坎派出所支持下,成功抓获涉嫌盗窃嫌疑人邱某陆,并追回被盗电动摩托车2辆。
经查,嫌疑人邱某陆对其盗窃电动摩托车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年关将至,是盗窃犯罪的多发期,请广大群众要加强安全防范。电动车、摩托车等要尽量停放进车库、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放点,切勿随意停放。对需要临时停放时,尽量选择在路人较多、视线良好、有治安监控的地方。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