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说网站域名那些事儿_维护网络安全 打造清朗家园_汕尾市公安局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专题 > 维护网络安全 打造清朗家园
    网警课堂 | 说说网站域名那些事儿
    2022-05-11 11:27 来源: 公安部网安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图片

      网站域名那些事儿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个人或企业开办的网站也越来越普及。随之而来的,也就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被弃置不用的域名。忘记续费了,不想用了,我们是不是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了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域名那些事儿。

      

      先科普几个小知识

      1、什么是IP地址和域名

      简单说,IP地址就是计算机或者网站在网络上的唯一标记。

      IP地址是一长串数字,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经纬度坐标,不够直观,为了方便记忆,人们又发明了另一套字符型的地址方案,即所谓的域名地址,相当于门牌号码。

      IP地址和域名是一一对应的,这份域名地址的信息存放在一个叫域名服务器(DNS,Domain name server)的主机内,使用者只需了解易记的域名地址,其对应转换工作就留给了域名服务器。

      域名服务器就是提供IP地址和域名之间的转换服务的服务器。


      2、域名的有效期有多长?

      目前,各大域名注册平台自动默认域名有效期为1年,但是注册时其实可以自由选择时间。比如,你可以直接选择两年或以上。

      现在很多平台的注册时间最长为20年,没有永久期限。所以,如果过期了你还想使用,就需要注意续费这件事儿。


      3、关于网站备案要注意什么?


      图片


      备案包括两种:ICP备案和国际联网备案。

      ICP备案就是把你网站主办人的资料、网站的资料到工信部去进行登记。此备案一般由域名服务商提供代办。

      国际联网备案则需要用户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网站相关信息完成备案。

      ICP未备案,网站将无法访问;而国际联网备案未及时做,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面临处罚!

      国际联网备案网站:www.beian.gov.cn

      办了网站没有完成国际联网备案的小伙伴赶紧去备案吧!

      注意:如未注销备案,则以上两种备案永久有效。


      图片


      图片

      看完上文我们了解到,域名是有有效期的,可备案如果不主动注销的话是永久存在的,那么就会出现这么一个情况:

      小伙伴A办了个网站,打理了一阵子后,因某些原因不再运营了。随着网站域名的过期,该域名会重新流入市场,被小伙伴B注册使用。

      但是,由于该网站在工信部的备案一直是小伙伴A的信息且未被注销,那么假如小伙伴B用这个域名干了某些坏事的话,最先面临调查的会是小伙伴A,俗称“背锅侠”


      图片

      案例1:

      A公司的网站域名未及时续费,且域名备案信息也未注销,导致域名被下一个企业抢注并使用,发布了一些未经允许的电影视频,出现了侵权行为。

      被侵权方通过查询域名备案信息,将早已不使用这个域名的A公司告上法庭。虽然A公司在律师团队的协助下获得了胜诉,但由此付出的时间成本等却不少。


      图片

      

      案例2:

      市民张某夫妇开办B公司,并通过租借云服务器的方式,注册了一个域名作为公司业务营销网站。

      几年后,因未续缴租借云服务器年费,该域名被赎回,张某夫妇便无权限进入网页管理员界面。

      不料,此后该域名竟被他人注册为含有黄色信息的电影搜索引擎网站。8月,警方接到线索后对B公司开展核查。

      经查,张某夫妇此前注册的域名确实为宣传业务的网络页面,并非现在的电影搜索引擎页面。最终,张某夫妇在警方的指导下,对网站域名进行了备案注销。


      警方提醒:

      如果域名或服务器费用到期且不打算继续经营,网站运营者要及时办理工信部备案信息注销手续,以免被不法分子抢注用于设立违法网站。

      

      4、域名到期怎么办?

      域名过期后,一般有30天左右的保留期、30天左右的赎回期、5天左右的删除期。

      保留期内按原价续费,赎回期续费的话,价格会变得很高;一旦进入删除期,就无法续费了。

      如果这域名还想要的话,只能等域名删除期结束,域名释放,再重新抢注回来。如果域名不想要了,一定记得办理工信部备案信息注销手续。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