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下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石磊主持召开市局党委2020年第39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提出了提高“七种能力”的明确要求,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更好肩负起新时代的职责使命指明了努力方向。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向全党全世界释放了强烈信号,表明了中国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战略的坚定决心。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总书记出席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的重大意义。从市局党委班子做起,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力支持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工作,为汕尾全面接轨深圳、融入“双区”作出汕尾公安应有的贡献。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公安机关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迅速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要紧密结合教育整顿,坚持问题导向,以出台《汕尾市公安局分类绩效考核办法》为契机,不断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汕尾公安铁军。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执法公正这一从警之基,深入推进“法治公安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我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要严格执法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办案审核监督和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要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执法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内正确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