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
汕尾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公示
(第一批)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下发《广东省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一批职位选择情况(汕尾部分)》《转发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政治考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测、面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吴明威等23名考生为我市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地址:汕尾市公安局1号办公楼4楼政治处人事科,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60211,电子邮箱:swgajrsk@163.com)反映。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附件:汕尾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公示 (第一批)
汕尾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