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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平安红海湾滨海旅游园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下载.do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HWQ20131118C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安红海湾滨海旅游园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2380000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1.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6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12月12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红海湾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红海湾区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红海湾区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机构;
3、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投标人为广东省范围以外的单位,则必须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进行资质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现场勘察证明文件:
供应商报名须带下述资料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采购人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29390096 政府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438896 传真:0660-3434889
联系地址:红海湾区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红海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