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5-05-15 14:47:2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SWCG20150502G01 采购品目:其他工程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郑民生 项目经办人:吴志锋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汕尾市城区路口红绿灯及标志、标线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50502G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路口红绿灯及标志、标线升级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9547500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1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5月22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10时30分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10时30分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含)以上资格证,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含)以上资格备案证明;
4、投标人必须具备系统软件自主研发能力,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5、所投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检测出具的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0)标准的检测报告;交通信号灯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选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设备(信号灯、智能信号控制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函;
7、经向相关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 0660-336616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吴先生 0660-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