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6-03-02 15:37:23
采购编号:SWCG20160207J02 采购品目:装修修缮工程 预算金额: 249,300.00 元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洪广宇 项目经办人:张武彬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尾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大厅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60207J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强制隔离戒毒所大厅装修装饰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249300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3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3月7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6年3月10日15时正前。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16年3月10日15时正。
八、谈判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0-3366165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