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6-05-24 14:48:06
采购编号:SWCG20160520X13包一 采购品目:办公设备 预算金额: 979,000.00 元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洪广宇 项目经办人:吴志锋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公安出入境24小时自助办证区自助办证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
1、采购项目:公安出入境24小时自助办证区自助办证设备采购。
2、数量:1项。
3、预算:979000元整,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不良记录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25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5月27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下午4时(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 0660-336616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吴先生 0660-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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