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6-09-18 15:35:34
采购编号:SWCG20160714G03 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 预算金额: 5,361,991.62 元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洪广宇 项目经办人:吴志锋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汕尾市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60714G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升级工程。
三、采购预算:5361991.62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9月23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限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有公路交通工程(限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函;
6、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660-336616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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