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9-26 15:53:15
采购编号:CLPSP16SW00ZC83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预算金额: 279,2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郎小涵 项目经办人:赖小葵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尾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耗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W00ZC8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9200.00;
四、采购数量 :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询价通知书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汕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5年财务报告;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近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的清单与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询价通知书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并自带U盘拷贝询价通知书电子文件。
1)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询价通知书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9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10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询价时间:2016年9月30日10时00分。
十一、询价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9月29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13.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66165
传真:0660-3366165
邮编:5166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沤汕尾大道中段(汕尾分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传真:0660-3204343
邮编:5166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6日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