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安局 > 政务公开 > 采购信息
    汕尾市公安局“平安汕尾”网站安全设备及系统安全测试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10-08 15:4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公安局“平安汕尾”网站安全设备及系统安全测试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0-08 14:13:36 
    采购编号:CLPSP16SW00ZC76 采购品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预算金额: 138,452.23 元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郎小涵 项目经办人:赖小葵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平安汕尾”网站安全设备及系统安全测试评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SW00ZC76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平安汕尾”网站安全设备及系统安全测试评估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8452.23

    四、  采购数量 :一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汕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6.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2015年财务报告;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   2016年近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时3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  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 时30分。

    十一、 谈判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1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13.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66165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汕尾分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传真:0660-3204343

    邮编: 516600

    邮箱:swcailian@163.com

    (二)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08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汕尾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  粤ICP备050634395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地址:  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投诉举报电话: 110    联系电话: 06603386621
    欢迎您对网站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安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