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6-10-13 11:30:48
采购编号:SWCG20160819X13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预算金额: 66,743.00 元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洪广宇 项目经办人:陈大鹏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录播系统配套设备”项目(询价文件下载.doc、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
1、采购项目:录播系统配套设备。
2、数量:1批。
3、预算:66743元整,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10月19日下午5时30分止(除节假日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报价)截止及评审时间前30分钟内。
2、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10时正(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评审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无委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 0660-336616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陈先生 0660-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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