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编号: 441500-201901-09601-0001 采购品目:装修工程预算金额: 195,981.58 元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洪广宇项目经办人:张武彬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尾市公安局 的委托,拟对 汕尾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案件分析室装修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1901-096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案件分析室装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5,981.5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3 月06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08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3 月14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3 月14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06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08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发布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