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441500-202003-09601-0008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预算金额: 1,700,000.00 元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洪广宇项目经办人:吴志锋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尾市公安局 的委托,拟对 汕尾市区人行道增设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2003-09601-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区人行道增设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下载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文件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期财务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任职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期财务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任职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4 月15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4 月24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4 月24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zip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发布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