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1-01527 预算金额:1,654,456.00 元 采购品目:警械设备
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经办人:张武彬 项目负责人:洪广宇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尾市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
1.采购项目:汕尾市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2.数量:一项。
3.预算:1654456.00元,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1年9月26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报名。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下午3时正(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0660-336323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张武彬 0660-3826961
相关附件:警用装备委托代理协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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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