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
二、普法对象:
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三、预期目标:
通过落实普法责任措施,扩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的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具体举措
(1)完善法律知识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将学法列入各类警衔晋升训练、公务员培训、新警培训、“战训合一”训练的必训内容,实施集中学习、统一考核;
(2)在司法执法和管理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全程普法、精准普法;
(3)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和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各类执法公开平台的推广应用,将各类执法存在问题予以曝光;
(4)加强案件审核、执法质量考评,强化结果运用,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5)开展练兵比武、案例点评、民警旁听庭审、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活动;
(6)依托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平安汕尾”微博、“平安汕尾”微信公众号、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
(7)开展“110警务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8)在汕尾广播电视台制作播放《汕尾警声》节目。
五、责任领导及部门
普法工作的分管局领导: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威扬,联系电话3361663。
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内设机构:汕尾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普法工作的联络员信息:汕尾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黄文圳,联系电话3361663。
汕尾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