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犯罪,守护群众平安。汕尾公安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主责主业“尖刀”作用,以强有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向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做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更准办好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近日,汕尾城区、陆丰两地以4、8小时速破一起盗窃案,及时为群众追回被盗财物。
案件回顾一
6月14日3时32分,接群众报称:在市城区站前路附近,有两名男子将其超市玻璃门砸破并盗走一部分香烟与现金。接报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分局打击专业队、东涌派出所值班警力赶往现场处置。
经调查取证和走访排查办案,办案民警快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发现该盗窃团伙系从外市流窜到汕尾城区盗窃作案,得手后逃离汕尾。获悉情况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开展抓捕工作。
6月14日15时许,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民警,成功抓获王某铭等3名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香烟和现金若干。目前,3名涉盗窃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处理,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6月14日,事主将一面“立警为民,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东涌派出所
“想不到这么快案子就破了,真的谢谢你们”事主对办案民警连声感谢,表示这起案件让他感受到了城区公安的专业和高效,也让他充满了信任和敬意。
案件回顾二
6月12日早上8时许,陆丰公安接到报警,辖区东海街道一商铺里一千余元的现金及价值近万元的香烟被盗。陆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立即启动“破小案”机制,组织警力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察。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不仅在作案时将面部口鼻用头套遮得严严实实,且在作案后驾驶遮挡掉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尽量避开路面监控趁着夜色溜走,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陆丰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深入研判,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何某的身份。当日13时许,距离报案不到4小时,民警在东海街道将何某(男,57岁,四川人)抓获,同时在其住处悉数追回被盗现金及香烟。
经审讯,何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何某交代其来陆丰务工不久,外出购物时意外发现该商铺二楼天台未封闭容易进入,遂心生歹念。12日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头套,13日凌晨2时许戴着头套来到该商铺,利用商铺隔壁的人形梯爬到二楼天台处溜入盗窃,盗窃得手后便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到了宿舍。何某自以为作案天衣无缝,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到了自己。
目前,何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入室盗窃犯罪作为一种常见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提高警惕,引起重视。同时,入室盗窃犯罪还是一种可防性案件,只要我们增强防盗意识,落实防盗措施,绝大多数被盗案件是可以避免的。
广大市民群众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将财物放在过于显眼的位置,商铺应安装监控探头、防盗报警器等技防设备,离开时确保店铺内贵重物品放好锁牢,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外出、睡觉休息时务必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不将钥匙存放在门前脚垫下、花盆里等自以为安全的地方;
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折、贵重物品不要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放在一起;
邻里相互守望,遇可疑情况互相提醒,长期保持自身防范警惕性。如发现被盗,要保护好案发现场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