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汕尾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城区人民政府、中国邮政汕尾分公司等部门在汕尾市城区赤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暨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
活动中,围绕着“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汕尾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石磊出席活动并讲话,各相关部门领导和志愿者、外卖、邮递行业、师生代表等250多人参加。当天,全市各地也同步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活动提出,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事关当今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心重视的一项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是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汕尾、法治汕尾的具体举措。
活动强调,文明交通是展现一个城市文明和形象的重要窗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践行文明守则,率先垂范,树立榜样,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为创建文明家园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倾听和热切回应社会关注的民声民意,积极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宣传、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应急、团委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合力,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携手广泛参与,以全方位、立体式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区,展示了2023年汕尾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交通安全整治区域会战工作亮点,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分别从隐患治理、秩序整治、基础建设、科技赋能、执法规范、“放管服”改革、安全宣传各方面向大众展示了汕尾交警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活动为汕尾市8家获得“2023年度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了颁奖。节目精彩纷呈,有充分利用汕尾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地域文化禀赋将交通安全元素融入舞蹈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汕尾本地特色“钱鼓舞”表演、学生合唱彝族歌曲《不要怕》、交通安全快板和罗警官交通安全场景剧表演《别把摩电不当车》等等,赢得了在场观众的一阵阵热烈掌声。
活动为汕尾市8家获得“2023年度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了颁奖。
同时,活动现场还设立了警用装备展示和业务咨询摊位,为群众解惑释疑并发放普法和避险常识的宣传折页;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等内容设置有奖问答互动环节;开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增强实地体验;铁骑、各种特种车辆、无人机等警用装备闪亮登场。现场市民热情高涨踊跃参与,气氛十分活跃。
根据活动安排,此次宣传月活动将持续到2024年1月,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派出宣传小分队,在各乡镇、中小学、客货运企业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知识问答、“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演讲,同时开展冬季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努力为汕尾市“百千万工程”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