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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击行动|抓6人! 汕尾市城区公安打击“两卡”不手软
    2023-04-06 08:51 来源: 平安汕尾城区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两卡”是什么?
    “两卡”是指手机卡和银行卡
    手机卡包括:三大运营商手机卡
    虚拟运营商电话卡
    物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
    对公账户及结算卡
    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工作部署,汕尾城区公安紧紧围绕“1+N”打击整治专项工作和“鹰击2023-4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强力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案攻坚、专项打击和预警防范,持续加大深挖线索、破案追逃力度,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两升两降”成效。


      近日,刑侦大队点对点指导凤山派出所、香洲派出所、东涌派出所、捷胜派出所、红草派出所等单位分头行动,对相关线索逐一进行数据分析、缜密研判,成功破获涉“两卡”犯罪案件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6名涉案嫌疑人均对利用收买的银行卡、手机卡或者直接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为诈骗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各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接下来,汕尾城区公安将继续充分发挥警种联动、技术集成优势,从严从快开展“两卡”线索的核查打击,严打深挖卡头卡贩,全力推进“断卡”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发起全面攻势,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开、不敢收、不敢贩,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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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 

      “两卡”犯罪包含哪些

      1.“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2.“断卡行动”打击的对象
    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手机卡的人员,也包括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银行卡的团伙。
    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3.“两卡”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业务限制: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信用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加大审核: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涉嫌犯罪:涉嫌违法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1.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3.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4.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5.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6.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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