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汕尾市黑烟车限行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4-08 09:49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文件质量,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汕尾市黑烟车限行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汕尾市区金湖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邮    编:516600

  电    话:0660-3344430

  传    真:0660-3320382

  邮    箱:317779581@qq.com

  附件:1、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汕尾市黑烟车限行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8日 

 


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汕尾市黑烟车限行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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