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供销社系统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选国家级示范社
近日,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认定3759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广东省供销社系统共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选,其中我市供销社系统领办的陆丰市跨越种养专业合作社、海丰县公平青湖种养专业合作社榜上有名,占全省系统入选数的18%。
近年来,我社按照全国总社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示范社培育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选择条件成熟合作社,通过政策引导,强化服务,开展培训,项目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提升经营水平,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创新发展,打造成为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陆丰市跨越种养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1200万元,直接和间接带动农户11006户,拥有生产种植基地2910亩,年销售收入3000万以上。2014年增加投入600多万元,在上英镇建设年产5万大米加工厂,在博美镇建设年产3000吨农产品加工厂,该社的“华夏独秀”牌大米已取得国家注册商标权,广东省名牌产品,同时获得省级名优农产品及国家农业部审核认定无公害农产地和农产品。海丰县公平青湖种养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带动农户215户,间接带动农户1500多户,拥有生产种植基地1250亩,年销售收入1200万以上。建立了苦瓜、茄子等大棚瓜类作物种植区50亩,大白菜、小白菜、甘蓝等大棚叶菜类作物种植区100亩,玉米、南瓜、番薯等无大棚作物种植区800亩,并增加建设300亩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该社种植的花生被认定“无公害”产品,取得了良好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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