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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汕尾市供销社信息第五期
  • 2015-03-23 15:59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 sw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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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丰市跨越种养专业合作社创新办社模式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

 

    陆丰市跨越种养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3月,立足上英,辐射潭西、博美、陂洋等镇,是陆丰市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该社在带领农民发展水稻、番薯、马铃薯、萝卜生产的同时,积极与银信部门沟通,为农民向银行办理支农贷款提供担保,解决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闯出了办社新模式。

    一、通过合作社牵头协调,为农户登记造册,与农户签订互惠协议书,由合作社担保,农户向市农行申请办理“金穗惠农卡”,农户凭该卡在合作社授信的农资经营部,按协议书的种植面积和当时市场价格,购买稻种、化肥和农药,所需贷款,通过刷卡方式,划还合作社。

    二、水稻收割后,农户按协议用现金或相当数量的稻谷,抵还购买上述农资的贷款和相应的银行利息,月利率0.425%,需要用时重新办理、周而复始,该卡使用期三年。由合作社与农户双方确认后,如数返还给银行。

    三、农民办理银行“金穗惠农卡”时以10亩以上(含10亩)为一户,不足10亩土地的农户可以自行选择联户。

    四、农户登记造册,签订协议书等手续,由合作社和各村的农户管理员负责。农管员由合作社选派聘用,一般由当地村委会干部兼职,合作社每亩给农管员误工报酬10元。

    五、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农户+银行+基地+工厂”的模式,取得汕尾市农业银行的支农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3800万元,为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担保1080万元,受益农户1200户。合作社为农户统一采购,既保证了农资产品的安全质量,又降低了购买成本和解决了农户种植资金短缺的问题。去年以来,对比其他农民在市场上各自购买农产品的成本,均可节省36.2万元。

    该社2014年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户11006户,实现助农增收660多万元。2014年入选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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