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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汕尾市金牌农产品(含海产品)评选活动的公告
  • 2011-03-03 15:42
  • 来源: 汕尾市农业局
  • 发布机构: sw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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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汕尾农业品牌,推介我市名优产品,市政府决定举办金牌农产品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汕尾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活动概述

  (一)活动时间: 2011年3月1日 2011年3月31日

  (二)评奖范围:汕尾市金牌农产品评选活动,将评选金牌农产品10个,名优农产品20个。

本次评选活动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参评范围为全市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以及外地驻汕尾部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海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三)评选方法:填好汕尾市金牌农产品评选活动报名表后经审核通过后,通过媒体交由大众投票评出10个金牌农产品,20个名优农产品。

  (四)参评品牌申报条件

  1、汕尾市境内企业,参加评选的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识的包装以及明确执行的标准;

  3、产品有一年以上的销售史,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4、产品向社会实行质量承诺,且没有质量事故或其它问题。

  5、对暂无企业注册商标和产品包装的传统特色农产品,鲜活农产品参评须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从 2011年3月1日 开始到 2011年3月31日 结束,整个活动将分成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仪式( 3月1日

  在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和相关网站发布《关于举办汕尾市金牌农产品评选活动的公告》。

  第二阶段:组织申报( 3月2日 —— 3月10日

  各参评单位按通知要求,向组委会协调办公室领取评选活动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并递交有关资料经县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候选产品上报组委会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联系人:彭深、邱銮英,联系电话:3289908、3289938、3289988。

  第三阶段:投票评选( 3月11日 —— 3月25日

  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协调办公室对经审核同意的参评产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公告,交由大众投票评选。同时将抽取幸运市民给予奖励。大众投票结果将在媒体进行公告。

  第四阶段:颁奖表彰( 3月31日

  对入选产品授予“汕尾市金牌农产品”、“名优农产品”称号,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和牌匾。

  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汕尾市金牌农产品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汕尾市金牌农产品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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