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供〔2014〕17号
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
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供销社《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粤供监函〔2014〕14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认真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整改,并于7月24日前将自查报告连同自查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市社财会审计科。
联系人:陈争艳 ,联系电话:8326668。
邮箱:1051494237@qq.com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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