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本市公开招聘2名雇员制人员,现依照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1〕4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社实际,制定聘用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后勤服务人员2名。其中:内保人员1名,电脑操作及话务员1名。
二、招聘范围:
汕尾市(以户籍为准)。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内保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4、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有汽车驾驶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之日)。
5、在供销社下属企业工作过优先。
(二)电脑操作及话务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4、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有汽车驾驶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之日)。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16年3月28日在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公告栏上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人事监察科(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泰兴苑8楼)。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汽车驾驶证、计生证明及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社人事监察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市供销社分管人事领导及人事监察科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市供销社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雇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我社与所雇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工资待遇按本市雇员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此方案由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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