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8日至2022年10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2年11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市供销社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合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工作局面。党组书记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紧盯不放。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和认识,多次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各责任部门汇报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对巡察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加压,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三)压实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制定印发《中共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逐项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四)把握目标要求,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雷厉风行马上改;对于需要专项整治的,坚持用力抓紧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持之以恒深入改,坚持经常推进落实。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市社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内容,由分管该领域工作的党组成员原文传达,其他班子成员作专题发言,党组书记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形成“党组带头、全员参与”的良好学习氛围,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二是坚持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引领发展,充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汕尾供销发展实际和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村级供销社、镇级供销社、县域助农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五项联农扩面工程,全面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信用合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切实将学习实效转化为推进供销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的强大动力。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按照社党组“第一议题”贯彻落实工作部署情况印发《市供销社党组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确定具体科室任务内容。二是加快推进镇级农合联组建工作,率先在全省完成市县镇三级农合联全覆盖的局面。三是积极谋划特色产业农合联,依托广东省丝苗米跨县集群产业园(汕尾市)为基础,以市农合联分支机构形式建设特色产业农合联。四是持续推进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市“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切实发挥农合联助农平台效应,全面实现市、县、镇三级农合联联动格局。
(二)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
1.关于“争取专项资金主动性不足”问题
一是认真谋划梳理,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争上级扶持资金倾斜,争取获得更多的资金项目。二是引进推荐广东供销天润(汕尾红海湾)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及广东数字供销总部等2个项目在中国(汕尾)海洋经济产业大会举行现场签约,为加快推动汕尾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供销力量。三是主动向汕尾市政府请求同意我社向省供销社申请将汕尾纳入2022年度全省“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市,同时,积极对接省供销社,取得纳入全省首批“生产、 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市资格,争取到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
2.关于“专项资金内控管理机制制度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多次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行动自觉。二是制定印发《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实现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指导,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程序办理专项资金分配、报批、申请拨付等,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四是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强化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管理监督。
第二方面问题,履行主管监管责任不够到位,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
(一)对专项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够严实。
1.关于“对专项资金投资方式未深入调研”问题
一是要求市新供销商贸公司积极发挥股东作用,加强监督所参股公司的日常运营,及时有效掌握各入股企业的经营状况,收集与省社直属企业股份合作公司的财务报表。二是我社将严把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对类似项目加强前期调研、中期跟进及后期评估,督促市新供销商贸公司按季度收集入股企业报表,监督运作。
2.关于“对省试点县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指导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市供销社通过多次实地督查,推动陆河县供销社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整改,持续发挥专项资金作用,进一步联结当地优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把当地的优质农产品纳入“陆供优品”系列,帮助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拓宽销售渠道,助力推动宣传和推介陆河特色农产品,推进陆河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督促指导,陆河县供销社更加规范使用2022年的专项资金,围绕联农带农主业主责,持续深化“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改革,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力保障助农服务体系有序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助农增收。
(二)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1.关于“对分配到县(市、区)的资金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在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日常监督中,两次发出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情况通报,要求抓紧资金支出进度,并分别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是我社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指导、协助各县(市、区)供销社加强与当地财政局的沟通,确保资金按规定进度完成支出。
2.关于“对县(市、区)实施的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市供销社实地走访助农服务中心,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整改任务,认真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二是不断拓展助农服务中心经营服务功能,对镇级助农服务中心的经营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持续发挥农资农技服务、农产品购销加工服务、日用消费品供应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等服务功能。三是督促陆丰市供销社加强对拖拉机和抽水泵等农机设备监管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业技能,切实发挥联农带农作用。五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强化事前调研工作,确保资金项目发挥效益。
(三)对省级项目主动协调配合服务不够到位。
1.关于“跟踪服务配合冷链项目不够主动”问题
一是我社加强沟通对接,服务协助业主对接好相关部门,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二是深度参与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加强推进谋划冷链物流项目运营工作。三是我社成立冷链物流工作专班,对接省供销社和项目实施主体,协调各相关部门,每周跟进项目进展情况,我社领导多次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全部冷链物流项目顺利建成。
2.关于“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跟踪督促指导不足”问题
一是海丰县、陆丰市和陆河县供销社已编制完善2022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并上报省供销社备案。二是2022年超额完成了陆丰、陆河、海丰三地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任务,较好地发挥联农带农作用。
(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关于“跟踪问效做得不够”问题
一是我社迅速行动,强化专项监督,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供销驿站建设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加强对驿站的指导力度。二是督促陆丰市供销社对上英供销驿站进行全面整改,通过与周边的红色旅游农产品销售平台紧密结合,全面提升驿站服务当地土特产销售的功能,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积极融入陆丰市供销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为其农产品销售平台提供引流功能;积极与陆丰市甘薯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对接,融入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扩大供销驿站知名度。
2.关于“专项培训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问题
一是督促海丰县中荣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按照培训名单召回部分学员,增加培训学时,并补发结业证书,提高结业率,加紧完成补充培训任务。二是将培训相关厨具运输至产业园新场址,作为以后厨师培训使用,避免资源浪费。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仍有差距。
(一)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严实。
1.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问题
一是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确保风险可查可防可控。二是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管理,在监督与预防上下功夫,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履职担当,提高工作效能。
2.关于“推动全市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下延伸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全市供销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下延伸,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的新成效保证供销社改革发展。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社、社有公司延伸,压紧压实各县(市、区)供销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责任,加强对镇级基层社、社有公司的管理。三是研究印发《中共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重大事项报告范围(试行)》,把讨论决定各县(市、区)供销社、下属事业单位及直属企业的重要请示报告事项列入市供销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中。四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五是进一步推动我市供销系统加强监事会组织建设,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将监督管理与服务发展相融合,坚持与理事会相向发力。
3.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深化党规党纪教育,筑牢党员思想根基。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夯实党性根基,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意识。二是多次组织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三是建立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为综合把握和维护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帮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1.关于“压实社党组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立即成立巡察整改专项工作小组,重点加强对社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的有效机制,形成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二是推动市供销社扛起主体责任大梁,督促市供销社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发挥“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把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三是强化专项监督,聚焦重点关键,确保乡村振兴资金用在刀刃上,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2.关于“对供销社社属企业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压紧压实市供销社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党组履行职责,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拿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深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综合运用走访调研、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社属企业人员、财务等监管情况。三是督促市供销社建立健全内部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堵塞监管制度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到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挂图作战、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着眼长效建机制,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对已经制定的有关制度成果、长效机制,着力抓落实落地,并继续予以完善。对还未形成制度的整改问题,继续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制度机制层面补漏洞、打补丁,做到纠正一个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补齐一类短板。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夯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局面。
(三)真抓实干促转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抓实各项重点工作,纵深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做好“产业提效、数字赋能、服务下沉、强链补链”四篇文章,全力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不断推进汕尾乡村全面振兴和海陆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238368;邮政信箱: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邮政编码516600;电子邮箱:SWCOOP@126.com。
中共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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