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东台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试点的意见》(东政办发[2018]14号),明确东台市供销合作社暨所属的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全市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试点工作任务。
《意见》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要求以及“时堰模式”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了技物结合,细化了配供操作规程;实施“四个统一”,即统一配送(包括试点大户和家庭农场所获得的政府部门发放的农药实物补贴)、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补贴;落实“四项制度”,即进货公开招标、议价,配供信息化管理,质量、责任追溯和市场监管等制度。
据了解,全市各镇区100亩以上的粮食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纳入试点。试点配供农药为稻、麦种植生产病虫草害防治使用基本农药。试点时间从2018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底,试点范围内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统一配供率达到使用品种的9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