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4〕231号)、市供销社《关于做好省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汕供函〔2024〕43号)、市供销社《关于调整省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配的通知》(汕供函〔2024〕66号)文件精神,我联社于12月4日在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2024年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12月20日,我联社组织专家组对相关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定,遴选出汕尾供销中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丰县供销合作联社反映,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孙瑶璇 联系电话:0660-6427001
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东镇海紫公路边东侧东山埔
邮政编码:516411
海丰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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