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承接深圳辐射。建立健全深圳-汕尾高层次对口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新一轮深圳对口帮扶汕尾工作,提升县(区)级协作水平,推动一批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合作共建,探索完善区域合作新模式。加快建设深汕合作拓展区,加强与深汕特别合作区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衔接,形成跨区域产业链分工和配套体系,共建世界一流汽车城。借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提升汕尾海洋经济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强化教育合作,引进深圳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技师学院等高职中职学校与深圳学校缔结“姊妹学校”,合作共建一批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持续深化产业协同。强化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体系协同共建、产业项目梯次布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通。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用好省产业转移政策,高标准推进“1+1+3”产业承接平台建设,引进珠三角超亿元制造业企业120家、投资额600亿元以上。推动比亚迪汽车和弗迪电池等企业加快与珠三角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一张图”。加快与珠三角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带形成产业协同,推动信利、康源等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布局集成电路、电子元件、新型显示器等产业项目。加快建立产业转移园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探索产值、税收、能耗等指标分享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增强珠三角转出地、转出企业的“转出”动力。
——加快推进设施一体。通过有效衔接规划建设,在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强化交通一体化发展,对接大湾区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开通广汕高铁、汕汕高铁,积极谋划推动汕梅铁路、深汕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市域路网联通,构建融湾“一小时交通圈”。整合汕尾港区资源,积极对接盐田港、协同小漠港,联合共建、共营、共管汕尾新港区,打造港口专业化码头、中转港,完善港口配套服务,同步推进汕尾港口海丰港区、陆丰港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医疗养老一体化发展,借鉴深汕中心医院成功运营经验,争取广州、深圳等地高水平医院在汕尾建立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粤港澳企业来汕兴办养老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强化能源物流信息一体化发展,发挥汕尾“风光水火核储”电力能源优势,加快建成大湾区能源供应基地;加快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储运销、冷链加工、集散中转功能,实现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配货直供;加快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连通大湾区的“信息高速公路”。
——全面推动市场融合。以建设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市为契机,面向大湾区城市制定统一对等的市场制度规则,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参与构建大湾区区域大市场。以国资国企为牵引,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大湾区资本参与我市城市、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推动市属国企与大湾区国企合作共赢,打造3个示范性标杆合资合作项目。面向大湾区生活消费市场,大力扶持国泰、丰隆等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粮食、蔬菜、水产等特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地、专业市场,打造服务大湾区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联合大湾区城市开发“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大湾区游客向往的文旅休闲度假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