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以成果转化落地为重点,推动科技创新激发新动能。推进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体系,整合资源为我所用,完善从技术导入到产业落地的平台载体,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坚持以申促建、以创提质,确保汕尾高新区列入国家级高新区考察名单,推进海丰经济开发区、陆丰产业转移园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汕尾创新岛(深圳)建设,擦亮创新研发“飞地”品牌,全年培育30家“注册在汕尾,研发在深圳”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创立15家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加快推进技术成果转化试验区建设,组建科技成果交易服务超市,培育市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新增4家省级、10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结合产业布局大力引进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38家、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180家。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规划建设。推进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建设,新增市级企业研发中心2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
——强化人才“引育留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才、爱才、惜才、容才的氛围。深入推进“招才引智”,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建立具有显著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引进100名博士、400名硕士、12000名大学生。加强本土科技人才培养,深化产学研对接,强化订单式培养、量产化打造,提高人才内培能力。
——强化创新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力争R&D占GDP比重提高到1.26%以上。落实科技创新用地、税费优惠政策,健全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保障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广应用“创新券”。培育省级或“大专项+任务清单”重点研发项目4个以上。探索推出新型产业用地(M0),支持以工业地价用于科创项目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