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坚持以“两山”理念为引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聚焦打造对接“双区”的宜居新家园、旅游休闲地、美丽大花园,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为牵引,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巩固生态优势,高水平建设美丽新汕尾。
——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加大污染防控力度,大力整治全市入河入海和环品清湖排污口,持续推进黄江河、螺河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品清湖等河湖水质持续好转,确保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100%,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统筹抓好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和城市扬尘管控,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全省领先。加快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筑牢生态空间保护屏障。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河湖“五清”“清四乱”,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排水口、涉河违法建设整治力度,建设美丽河湖。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建设美丽海湾。推进44公里万里碧道建设,打造水碧岸美的生态廊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垦造水田、拆旧复垦、补充耕地整改项目建设。落实林长制,开展新一轮国土绿化行动,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4.33万亩。
——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推进陆丰三甲地区五金工业园建设。加快星都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市餐厨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新建和改造城镇污水管网70公里,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升至96%。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抓好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推进“万企”清洁生产,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按期完成关、停、淘汰高耗水企业。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终端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大力践行绿色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