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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打殡葬改革攻坚战——“开局好,起好步”系列报道之四
  • 2012-09-11 09:57
  • 来源: 汕尾日报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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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8年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市殡葬改革步伐缓慢,长期处于全省后进位置,我市新一届领导班子换届后,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汕尾推进殡葬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痛定思痛,知耻后勇,提出从今年6月1日起,全市推行火葬“一刀切”政策。近期,我市各级党政紧紧围绕“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以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推行“一刀切”政策,全面开展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整治,逐步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遏制丧事大操大办和乱埋乱葬现象,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短时间内迅速扭转了殡葬工作落后被动局面。截至8月31日止,全市6个县(市、区)中有5个的平均火化率达到了100%。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改工作,将其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构筑推行火葬“一刀切”平台。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殡改工作汇报,讨论通过民政局提出的殡改工作方案和意见,由此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并作出了及时的动员部署。同时,上下联动,构筑大打殡改攻坚战平台。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此,我市密切配合,构筑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平台。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殡葬管理职责及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殡葬管理工作机制,由民政、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等五个部门牵头成立五个专门工作组,各负其责,重点处置好遗体违规土葬、非法占用土地建坟、非法占用林地建坟、非法经营殡葬用品以及殡葬突发性群体事件等突出问题。二是民政部门积极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重拳打击“源头”。民政、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纪委、城管、物价、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土葬棺木,打击村干部私自买卖墓地,管住山地、林地,打击偷埋乱葬违规行为,从源头上管住偷埋土葬、乱埋乱葬,形成围堵态势,使土葬无机可乘。城区结合“三打两建”,对捷胜镇一宗典型的毁林建坟事件,由林业局牵头,由林业公安对坟主刑事拘留,移交检察院批捕,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海丰县开展联合行动9次,清理烧毁成品棺木42副;陆丰市由分管副市长带队,查处偷埋土葬强制起棺火化21宗;陆河县查处私自买卖墓地毁林案29宗,罚款2万元,平毁“活人墓”146穴。
  市委、市政府落实责任,构筑起了殡葬管理政绩考核平台,把殡葬管理目标纳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评选先进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制度。一是以提高火化率为核心,将火化率列为单项考核指标。二是以责任制考核为抓手,由市直接考核到镇(街道)。
  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完善设施,构建便民利民惠民殡葬平台,以全省实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祥安计划”为契机,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殡葬设施配置。推行“一刀切”以来,我市各地火化量急剧增多,全市四个殡仪馆均出现设施配备严重不足的情况,市民政局及时研究对策,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殡仪馆火化炉购置、维修和运尸车等配套等项目,按市、县1比1的资金比例给予补助,有效解决了各地殡葬设施配备的问题。二是切实解决骨灰安放出路。按照“一镇一公益性公墓山(骨灰楼)” 的目标要求,加快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每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山(骨灰楼)给予20万元补助金。各县(市、区)政府也制定相应政策,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目前全市已有镇级公益性公墓山(骨灰楼)20座投入使用。同时,在新建的公益性墓园中,规划安排建设树葬区,解决群众骨灰存放问题,做到便民、利民、惠民,让群众在殡葬改革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记者 陈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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